2007年9月28日,东北电监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方案规则征求意见会议。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和价财监管部相关人员出席会议。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经委、物价局,东北电网和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五大发电集团驻东北分(子)公司以及发电企业相关人员共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东北电监局按照东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组织市场成员单位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方案规则修改、完善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对修改后方案规则中的要点进行了说明。与会各单位代表就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及电力市场方案规则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指出,国办19号文件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国家电监会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国家电监会近期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思路是利用现有体制,基于现实需求,培育区域平台,在继续推进竞争性市场建设的同时,积极规范和鼓励开展双向灵活多样的电力交易,构建高效、稳健、安全、实用的区域电力市场。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19号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完善电力监管体制,为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下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东北电监局将对本次会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完善市场方案规则,并向东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